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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钻孔作业必须采用湿式钻机,严禁在残孔中继续钻孔且严禁装药与钻孔平行作业。
2、运送至作业面的炸药、电雷管、非电雷管要分别存放在耐压、防静电的容器内,并加锁,放置要避开电器设备并选择顶板稳定无坍塌风险的地点。起爆时应将爆破器材箱放置于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3、爆破作业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无关人员应撤至安全地点,爆破装药作业现场应使用电压不高于36V的照明器材进行照明,装药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装药时应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使药卷紧密接触,严禁冲撞或捣实药卷。
4、使用电雷管进行爆破网络连接前,电灯及电线路应撤离工作面,工作面停电,采用安全蓄电池或绝缘手电筒照明,工作面不得有其他杂散电流。
5、雷管脚线与脚线、脚线与连接线、母线间的所有接头,都必须扭紧并悬空,不得同任何物体相接处。
6、爆破母线在实施*终爆破前应扭结成短路并用绝缘带包好,防止杂散电流引起早爆。
7、起爆网路的联接,应在工作面的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地点之后,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
8、爆破后,首先取下发爆器钥匙,然后将母线从发爆器上摘下并扭结成短路。
9、爆破通风排烟15min后专职爆破员与工班长应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残余炸药及雷管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处理完毕由工班长解除警戒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10、当班爆破未使用完的雷管和炸药必须退库并办理手续,严禁将火工品留在工作面或宿舍内第二天继续使用。
11、隧道爆破作业两相对开挖工作面相距40m时,两端施工应加强联系,统一指挥,当两开挖工作面的距离剩下15m时,应从一端开挖贯通,另一端撤离施工人员、机具,爆破作业时要设立警戒线,防止人员误入爆破区。间距小于20m的两个隧道其中一个工作面需要进行爆破时,应通知相邻隧道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实施爆破。
12、瓦斯隧道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