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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划拆除的旧建筑物周围应设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2、建筑物拆除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热设备管道等干线通过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拆除作业中,要严格按照从外到内、从上到下的顺序逐层拆除。
3、建筑物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工作人员应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或其它稳固的结构上进行操作。
4、被拆除的部分应有专门的放置场所,不准在楼板上乱堆乱放、不准向下抛掷;拆除较大的部分时要用吊绳或起重机吊下运走,散碎材料用溜放槽溜下,及时清理运走。
5、建筑物拆除时,应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先拆非承重部分,后拆承重部分,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作业面的孔洞应该封闭起来;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防止其它部分倒塌。
6、建筑物拆除过程中,为确保还没拆除部分建筑的稳定,应根据结构特点,对危险的部位先进行加固,再进行拆除。
7、建筑物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
8、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拆除;
9、在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时,还要注意不能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它轻型板上进行,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必须挂牢,以防止高处坠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