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930946888
联系人:解克锋(董事长 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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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员职责
1、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熟记爆破器材的名称、性能、特点并熟悉地操作使用。
3、凭现场负责人的批条所领取的当日爆破器材,必须立即装填完毕,不准中途停搁、不准他人代管。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在装药完毕,凭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在退料单上签字将剩余的爆破物品退回保管员。
4、严格按照爆炸物品的安全技术操作规定作业,按图纸实施爆破施工。
5、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没有爆破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和信号,不准私自装药,私自起爆。
6、装炮员精力集中、细心、认真、负责的检查和装置爆破器材,制作炮头和装药的过程中严禁吸烟,用火,碰击,摩擦,不准将火柴,打火器材带入装药地点。
7、起爆时认真听、看、记清自己所装炮眼的爆炸情况并做好记录,已便于安全排查。
8、及时处理哑炮,残炮。
9、爆破后要将消耗和剩余的爆炸物品认真进行核对,做 好当日爆炸物品作业记录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并做次日领用爆炸物品申请使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