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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管理的十项基本操作
1.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的爆破工担任。在煤与瓦斯突出煤层中,瓦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
2.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说明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炮限布置图必须标明采煤工作面的高度和打眼范围或掘进工作面的巷道断面尺寸,炮眼的位置、个数、深度、角度及炮眼编号,并用正面图、平面图和剖面图表示。
(2)炮眼说明表必须说明炮眼的名称、深度、角度,使用炸药、雷管的品种,装药量,封泥长度,连线方法和起爆顺序。
(3)必须编入采掘作业规程,并及时修改补充。
3.炮爆破工必须依照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爆炸材料新产品,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后,方可在井下试用。
4.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煤矿许用炸药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 低瓦斯矿井的煤层采掘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3) 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有煤(岩)与瓦斯突出的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安全含水炸药。
5.严禁使用黑火药和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两种不同的品种的炸药。
6.在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钞延期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不同厂家生产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7.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灿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8.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两台发爆器同时爆破。
9.在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0.在高瓦斯矿井和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的实体煤中,为增加煤体裂隙、松动煤体而进行的10米以上的深孔预裂控制爆破,可使用二级煤矿许用炸药,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