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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施工准备
1、拆除工程开工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现场勘察,根据工程特点、构造情况、工程量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但涉及如下范围工程其编制的专项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
(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2、拆除工程必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严密防范措施,并配备应急救援的必要器材。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拆除施工前,应做好影响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当外侧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4、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影响时,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
5、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非施工人员不得进人施工区。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通道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6、拆除工程应当由具备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承担,拆迁人应当与负责拆除工程的施工企业签订拆除合同。
7、拆除工程合同应明确双方的安全施工、环境卫生、控制扬尘污染职责和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8、拆除工程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拆除。对作业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施工企业在进行拆除工程时应确保拟拆除工程已停止供水、供电、供气,居住人员已全部撤离。
10、施工企业实施拆除前应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戒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在居民密集点、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必须采用全封闭围护,并搭设安全防护隔离网。
11、拆除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洒水设施,认真做好降尘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