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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建筑拆除:拆除违章建筑的一般法定程序
1. 立案。执法部门在接到举报或者发现违章建筑后,认为有违法行为并且需展开调查,采取有关措施的,应当进行立案。
2. 调查程序。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人数不应少于两人,且需主动出示相关证件。
3. 告知行政相对人相关权利。该程序是为了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的权利。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切忌省略该步骤。
4. 听证。该程序是行政机关在做出决定前听取相对人陈述、申辩的程序。根据法律规定,法定情形下应当进行听证,除此之外,行政机关可以根据行政相对人的要求开展听证。该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交证据、法律依据、意见等,并展开质证。
5. 送达行政决定书。执法机关决定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的,应当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决定。
拆违是行政行为,需要经过法定程序。一般而言,目前城市中违章建筑的拆除需要执法机关进行,一些业主没有能力独自完成,因此,后续可能存在催告、做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除决定等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若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决定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以免权益受到损害。